参加中央或省组团办理出访同意函须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 2011-7-18 15:40:18 文章来源:原创
(一)参加省组团:
1、请示件一份(内容应写明接何单位通知,出访目的,出访国家或地区,出访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出访天数,费用来源。)
2、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3、韶关市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一式四份)
4、组团单位通知
5、省外事办出具的“ 预审组团任务意见函”一份(附有团组人员名单)
(二)参加中央组团:
1、请示件一份(内容应写明接何单位通知,出访目的,出访国家或地区,出访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出访天数,费用来源。)
2、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3、广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一式五份)
4、组团单位通知
5、具有审批权单位的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原件)和任务批件(复印件)。在出访国驻广州领事馆签证的须附邀请函(中、英文)。
6、向广东省外事办征求意见的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