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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证照处理流程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 2010-7-18 15:38:24 文章来源:原创

1、申请

申办单位向签证科提出申请。
2、受理
根据因公出访有关规定和外国驻华使、领馆要求,签证科对申办材料进行受理。
a、只办护照必需材料
(1)由有授权部门出具的任务批件复印件、任务确认件复印件和组团部门出具的任务通知书原件各1份;
(2)政审批件原件1份;
(3)出访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地身份证还须提供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和聘书或其他合格的工作证明复印件);
(4)大一寸白底标准近照2张,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
b、办各国签证必需材料
(1)有效的护照;
(2)合格的出访国邀请信;
(3)任务批件复印件1份(如属中央或省组团,还须提供任务确认件和组团部门出具的任务通知书原件);
(4)政审批件原件1份;
(5)出访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地身份证还须提供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和聘书或其他合格的工作证明复印件)各1份;
(6)签证国要求提供的各项资料(请参阅省外办网站http://www.gdfao.gd.gov.cn)
c、新办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所需的材料
(1)由国务院港澳办、省港澳办或市外事侨务局出具的任务批件复印件1份;
(2)政审批件1份;
(3)出访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外地身份证还须提供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和聘书或其他合格的工作证明复印件各1份);
(4)大一寸蓝底标准近照2张,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
(5)打印好的有关签注表格。
d、通行证续签注必需材料
(1)有效的通行证;
(2)任务批件复印件1份;
(3)政审批文复印件1份;
(4)打印好的有关签注表格。
3、初审
签证科经办人员检查、审核上述资料的齐全性、适合性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受理证照、签证(注)申请审核表》上署名受理,计算有关办证费用,开具缴款通知书。
   4、核对
签证科经办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资料进行核对。
    5、上送办证
签证科将整套申办材料报送省外办签证处、省港澳办办证处办理有关签证、签注。证照办出来后,签证科负责通知申办单位前来签领证照(凭缴款回执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