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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须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 2011-7-18 15:41:24 文章来源:原创

一、各单位出访人员在因公出国(境)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涉外人员守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严守国家秘密,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外事规章制度。

二、     各单位出访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坚决抵制国内外一切反华势力的活动。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防止在涉外活动或国际通讯中泄露密级资料、丢失密级文件。
三、     各单位出访人员应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注意服饰、仪容、严禁酗酒,注重外事礼仪。
四、     各单位出访人员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严禁出入不健康场所,做有损人格或国格的事情。不得从事与出访任务不相符的事项。
五、     出国(境)人员不得擅自改变出访路线、增加出坊地点或延长出访时间,不得借故绕道回国。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延长出访时间,不得借故绕道回国。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     对各单位出访人员违反有关外事纪律的当事人,视情节给有关予处罚,当事人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